合肥成立律师事务所以及受理条件
2024-04-30 21:48:31安徽热线
问题案例如何成立律师事务所以及受理条件
回复单位合肥市司法局
解答内容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工作人员告知咨询人需要准备:1、新律师事务所五个备检索名称;2、设立人设立新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书;3、所属市司法局出具的审查意见,即设立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全以及是否同意设立等;4、律师事务所章程;5、合伙协议;6、资产证明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7、购买办公用房的房产证、合同书复印件或办公用房租房合同的复印件;8、设立人名单及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人选(特殊的普通合伙所应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所应有三名以上合伙人);9、设立人个人情况材料一份;10、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详见合肥律协官网规定(网址:http ://www.hfslawyers.com.cn/article.php?id=2771),咨询人可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至合肥市司法局一楼服务大厅110室律工处窗口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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