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变更姓名需要的材料和条件
2021-11-05 17:59:26安徽政务网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规范》以及《安庆市户政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一)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或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二)十八周岁以下的;
(三)父母离婚或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的未成年子女;
(四)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
(五)有证据证明父亲过继随他姓,本人申请将其未成年子女变更为原姓的;
(六)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未成年人;
(七)出家或还俗的佛教徒、道教教职人员,变更为法号、道名或恢复原姓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以向户籍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进行变更。派出所在收到群众提交的所有材料之后,经派出所调查核实(10个工作日),报县公安局审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决定(5个工作日),户籍窗口将结果通知申请人(2个工作日)。整个流程大约需要3周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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