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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参保职工想自行去外地医院就医住院,是否可以?医保待遇会不会受影响?

2021-05-26 12:17:3812345

可以去,但医保待遇会受到影响。

对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含异地转诊就医)备案手续在市域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5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统一为70%,不享受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待遇,且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纳入当期医保年度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住院起付标准按次、不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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