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长沙户籍本科生能否通过人才政策购房?
2021-04-17 07:00:48长沙市人民政府
按照《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长住建发【2019】90号)文中规定: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及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及个税,社保缴存时间的限制,申请购房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明、工作证明、24个月工资流水、24个月居住证明及社保在缴证明,进行申请购房。其中24个月居住证明以已办过的2张期满和1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为参考标准)。若您不具备以上条件,按照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规定: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才具备购首套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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