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对象和标准有哪些?
2021-04-15 03:27:5212345
补贴对象:实现灵活就业且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50%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执行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48个月,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补贴享受期限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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