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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停车收费标准发布!公开征求意见

2021-03-03 00:23:3712345

最新消息!

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停车收费标准

现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月1日,

记者从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

从今年3月1日至3月10日,

青岛政务网“征集调查”栏目、

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关于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和书信

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一起来看详情

↓↓↓

为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青岛胶东国际机场(以下简称胶东机场)工程已于2020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正在进行校飞、试飞等转场前准备工作。转场后,胶东机场将成为铁路、道路客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一体化交通枢纽,预计可满足年旅客吞吐量3500万人次、飞机起降29.8万架次的保障需求。

胶东机场停车楼位于综合交通换乘中心,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共5层(包括地下2层、地上2层、屋顶层),停车位3658个。市发展改革委起草的《关于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胶东机场停车收费的计费方式、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1

免费停放15分钟

同一号牌24小时内可免费停3次

关于计费单位,《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胶东机场停车场不区分白天、夜间时段,停车收费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车辆连续停放24小时为一日,设有单日最高收费标准和连续停放天数的最高收费标准。这有利于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加速车辆流转,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保障机场正常有序运行。

关于免费停放规定,为鼓励即停即走,《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车辆进入胶东机场停车场免费停放15分钟。其中,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号牌的车辆首个2小时免费停放,不再同时享受该时段免费停放15分钟优惠政策。超出免费停放时段的车辆,在扣除免费时段后按实际停放时间收取停车费。在免费停放时间、计费单位等方面均与青岛流亭国际机场保持一致,满足绝大部分市民停车需求。

同时,考虑到胶东机场在远端区域专门为出租车设置500个停车位免费停放的便利举措,借鉴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机场设置“免费停放时间限定停放次数”的做法,《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同一号牌的车辆进入胶东机场停车场24小时以内,免费停放次数限定为3次,即当日内第4次进入胶东机场停车场,不适用免费停放规定,按照计时收费标准收费。这样可有效避免目前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存在的部分车辆利用免费停车时段频繁进出停车场、扰乱停车秩序的现象,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机场停车秩序。

关于停车收费标准,在制定胶东机场停车费标准过程中,市发展改革委收集整理了国内同类城市机场停车费相关资料,并从计费规则、计费单位、免费时长、首日限额、连续天数停放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横向比较。从目前情况看,胶东机场在建设规模、配建标准、停车资源承载能力等均居同行业前列,《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定的停车费标准,无论是首日停车费,还是连续两日及以上停车费,均处于国内同类城市机场中下游水平。

2

分车型、分时长实行差异化收费

综合考虑胶东机场停车资源现状、胶东机场距离市区中心的里程、乘坐不同交通工具的比价关系以及国内同类机场的收费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区分不同车型、不同停放时长,《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实行差异化收费。

《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车辆进入胶东机场停车场连续停放不超过第一日的(日以连续停放24小时计,下同),停放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含2小时),小型车辆、中型车辆、大型车辆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半小时4元、6元、8元;停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部分,小型车辆、中型车辆、大型车辆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半小时2元、4元、6元;第一日单日最高收费标准,小型车辆、中型车辆、大型车辆分别为40元、50元、60元。

胶东机场距离青岛市中心区域约60公里,超出青岛流亭国际机场约29公里。胶东机场转场后,市区居民进出胶东机场的时间和交通成本将不同程度地增加。在鼓励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同时,市发展改革委也考虑到部分市民将选择私家车停放在胶东机场,乘坐飞机出行返青后再驶离的情况。

综合考虑胶东机场出行距离和市民连续天数停车需求等因素,为减轻市民的停车费用负担,体现惠民利民原则,《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车辆进入胶东机场停车场连续停放超过第一日的,从第二日及以上按每半小时计费,小型车辆、中型车辆、大型车辆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半小时3元、5元、7元;第二日单日最高收费标准,小型车辆、中型车辆、大型车辆分别为60元/日、80元/日、100元/日;第三日及以后的单日最高收费标准与第二日单日保持一致,不再从第三日累进递增。连续停放第二日及以上最高收费额按单日的最高收费标准累计。

市民可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fgwjgc@qd.shandong.cn并在标题中注明“胶东机场停车收费征求意见”字样;或将书面意见寄送至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和收费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在信封右上角注明“胶东机场停车收费征求意见”字样。

关于《征求意见稿》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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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观海新闻客户端、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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