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常州,为什么两个区的管理不一样
2021-01-28 06:31:50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问题案例::尚郡公寓8甲201室业主铲平楼下绿化带,搭建凸出墙体七八十厘米的防盗窗,严重影响到楼上居民的安全。城管、街道和物业都说不归他们管,请教,这个问题该属于那个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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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五角场西村2栋的居民徐先生发现,楼下邻居新安装的防盗窗凸出墙面20厘米。根据房屋外型的特点,小偷极易通过二楼安装的凸式防盗窗侵入到他家行窃。徐先生认为,楼下安装凸出的防盗窗虽然对自己家起到了一定的防盗作用,但却给他家带来了安全隐患。他到楼下邻居家中去交涉,要求将凸出的防盗窗整改为与窗平齐的防盗窗。但由于刚刚新安装好防盗窗,二楼邻居以“如果整改自身会受到损失”为由,拒绝了徐先生的要求。无奈之下,徐先生又联系了居委调委会,要求调解员出面协调此事。
接到纠纷信息后,调解员立即前往现场,在现场看到,原先二楼俞先生的防盗窗是与墙平齐的,现在安装新的防盗窗后改成了凸出的防盗窗,确实影响到三楼的安全,俞先生有义务进行整改。
调解员先将事实及安全隐患告知二楼的俞先生,俞先生在现场也有了实际的感受。接着,由民警告知俞先生,这样的防盗窗确实给楼上居民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将来若窃贼通过此防盗窗进入三楼盗窃,将会追究他的责任。调解员对俞先生说,大家楼上楼下住了十多年了,远亲不如近邻,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要激化矛盾,要以理性的态度来对待此事。俞先生终于松口表示同意整改,调解最终获得成功。
解答内容::尚郡公寓8-甲-201室居民为考虑安全问题在窗子外搭建凸出墙体的防盗窗,防盗窗弄好后楼上8-甲-301室居民认为影响到自己家安全问题到物业和业委会反映,物业和业委会都出面调解,但201室居民不配合协调,也不同意整改。
接到信访件后,街道工作人员联系了小区业委会和物业了解情况,同时与301室业主进行沟通,301室居民表示主要201室业主把防盗窗缩进去不影响到301室安全。业委会吧301室意思与201室居民沟通,201室居民不认可此方案,劝说无果后物业告知301室居民建议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回复单位:钟楼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