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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生育险中断1个月

2021-01-14 13:29:55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问题案例:本人老婆没有生育险,本人在A单位社保缴纳时间2017年1月至2017.10月属于武进社保,之后换B单位社保缴纳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现在在C单位社保缴纳2018年6月至今,这种情况是否符合生育金报销条件,我老婆预产期2019年2月,如果要满足现在单位缴纳满10个月,是否生产后也可计算时间,就是我老婆生的时候在现在单位缴纳了8个月,产后2个月这样加起来10个月是否也满足生育金保险条件,也就是我在老婆产后的第3个月是否可以报销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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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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