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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医疗报销具体情况

2021-01-13 08:30:46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问题案例:武进参保1年多,慢性肾小球肾炎,平时每个月都会挂门诊开药2000多远,请问是否住院报销与直接门诊开药不住院是否一样的,还是一定要住院开药才会统筹报销部分钱。目前每个月2000多医药费有些压力,是否住院之后,就可以统筹部分药费。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住院待遇: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根据不同等级医院分别为:第一次: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一级医院500元;第二次: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00元;第三次:三级医院24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60元。退休(退职)人员起付标准为上述标准的80%。

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至15万元以内的,统筹基金对未退休(退职)人员支付90%、退休(退职)人员支付9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支付96%。超过15万元的,医疗救助基金对未退休(退职)人员、退休(退职)人员支付9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支付98%。

综上,您正常按照住院待遇享受,如属于慢性病(慢性肝炎中、重度)的,建议申请慢性病补助。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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