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劳动合同
2021-01-10 07:44:37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问题案例::我和公司已经连续签了2次合同了,第二次合同6月份到期,公司人事和我说第三次自动转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用签了。是这样的吗?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综上所述,您08年后与单位签订两次有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次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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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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