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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社保,在镇江医院产检生育,后期生育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2021-01-09 03:39:57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问题案例:常州社保,在镇江医院产检生育,后期生育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参加市本级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女职工,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

常州市本级统筹区参保女职工生育申报材料如下:

一、窗口申办

用人单位填写完整的《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或《常州市市本级职工计划生育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以下情形提供对应材料:

(一)本地生育(生育医疗费已在医院刷卡结算):

1.医疗费用发票;

2.出院记录(住院提供);

3.出生医学证明;

4.《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

(二)异地生育(在本地生育材料基础上增加以下三项):

1.本人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2.详细清晰的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

3.用人单位出具职工异地生育的证明。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目前已成立医保局,有关于生育相关政策,建议咨询医保局。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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