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权证效力问题
2021-01-08 00:56:48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问题案例::想向贵局咨询一下权证效力问题,具体为1951年苏南区武进县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请问该证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是否能作为权属依据,能否作为不动产登记依据。请贵局书面答复,并释明答复依据。回复请邮寄至前黄镇农场村委 徐海 收
解答内容::你好!我中心于2018年9月18日收到你通过部门信箱咨询关于1951年苏南区武进县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的效力问题。我中心对此非常重视,现书面答复如下:
1951年苏南区武进县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反映1951年时的房屋土地权利状况。
在1987年,武进县国土资源部门进行了土地使用权清理确权登记。从1991年到1994年,武进县人民政府委托县房管部门通过公告、征询异议等方式对辖区内房屋进行了调查、登记发证。此后都以以上登记为依据。
如你还有关于不动产登记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以电话联系我中心:86312786。
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
2018年9月21日
回复单位:武进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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