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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常州市生育险

2021-01-04 07:43:02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问题案例:2018年国庆节我老婆生了宝宝,现在的政策 我和我老婆都有交满了一年以上的生育险,男女双方都可以报销生育险吗?男女双方各需要什么资料!本人在江苏溧阳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方符合上述条件,由单位下载《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本人所带材料如下:

在本地生育: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出院记录;生育服务联系单。

在外地生育:出院记录;出生证、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医保卡(省保卡); 用人单位出具的回职工原籍生育的证明。

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男方可以享受报销护理假津贴,如男方单位是常州市企业,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报销所需材料如下:《出生医学证明》、《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常州市社保中心(锦绣路2号1号楼1楼B区窗口)办理。如是溧阳市企业,建议咨询溧阳生育报销窗口87269651.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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