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的医保能转到南京去用?怎么办理
2020-12-28 04:50:58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问题案例::常州本地人士,武进医保,需要临时将医保转到南京用,能否实现?需如何办理?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武进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院就医的,需由常州市三级医院及武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医院、经治科主任提出转院申请,分管院长同意后,凭就诊病历、《武进区职工医疗保险转院审批表》到武进区社保中心经办大厅经办窗口审核确认后方可转院。患传染病、精神病的参保人员分别到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2医院或常州市德安医院、武进第三人民医院办理转院手续。
转院以后的费用直接到经办大厅全能经办窗口结算,报销时按三级医院的起付线执行。个人自付比例在原个人住院的自付比例上再增加10%。
对未经本市、区相关机构确认直接发生的市外转诊医疗费用(限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照区内就医支付标准的50%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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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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