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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失业金申领问题

2020-12-27 07:44:30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问题案例:想知道常州是否存在排在的现象呢?17年买房落户常州新北区奔牛镇,算是新常州人,但是在咨询失业保险申请的时候被区别对待。作为新常州人,不明白这个操作是什么意思,也想知道是否在以后时间里,作为新常州人是不是不能享受到和老常州人一样的对待呢?只是在咨询个人权益范围内的事情,实在没有必要这样区别对待。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失业金需要携带或提交的材料:

1、《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

(三份)下载地址:

http://rsj.changzhou.gov.cn/class/DOBAPLAN(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

(可复印,包括首页和本人所在一页);

3、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

核定失业保险金的地址:

1、线下办理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  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1楼大厅C区13-17号;

2、网上办理地址:

http://rsj.changzhou.gov.cn/;

可通过网办大厅“登录系统—待遇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申请”,按要求上传材料,在“申请进度”中选择“申请提交”。

3、手机办理:常州人社APP。

可通过人社APP“服务-失业登记及待遇-失业保险核定”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办理。

失业人员带好相关材料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核定手续。

(1)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到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核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后,到户籍所在区的街道办理失业登记后申请;也可以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者常州人社手机APP上传资料,核定、申请失业保险金并办理失业登记;

(2)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到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核定、申请失业保险金;也可以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者常州人社手机APP上传资料,核定、申请失业保险金。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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