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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司只有法人一人,法人社保必须要转移到该公司名下吗?

2020-12-23 02:21:42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问题案例:因为公司必须社保开户,现只有法人一人,法人必须把社保转到该公司名下?可以不开户吗?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 用人单位原则上按工商注册地、法人登记证核发地,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市/新北/天宁/钟楼)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016年10月1日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要求,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据工商部门的交换数据及时更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同时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企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公章;

(7)省部属企业单位,还需提供省社保中心出具的参保登记表及人员参保明细表(原件和复印件)。

注:如已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3)项可不用再提供。

综上所述,单位需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社保开户手续,原则上法人需要为其征缴社会保险在此单位,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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