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市劳动者工龄核算的咨询
2020-12-17 04:29:06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问题案例::本人2009年8月学校毕业正式参加工作,入职本地央企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其后换过两次工作,均为缴纳社保的正式合同工。想确认戒指2019年我的工龄是否为10年,新单位在核算年休假时按实足月份计算,核算我2019年工龄为9年,当年度年休假为5天,是否准确合理?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至于在单位计算工作年限时,可以凭您以前征缴社会保险为依据,如有其他重要依据,具体取决于您单位如何认定。如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您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常州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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