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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企业一般注销流程

2020-12-01 19:09:25青岛市政务网

 2014年12月底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公司成立后一直未真正营业,银行账户也没开,因未公布企业年报信息,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现在想把企业注销,请问该如何操作

关于您咨询的公司注销问题,现答复如下:

因您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不能走简易注销,只能走一般注销流程。一般注销流程如下:

(1)清算组备案。

网上备案流程:申请人可登陆“青岛市企业开办及注销智能一体化平台”,点击“我要注销”,进入“发布注销公告”模块,待系统跳转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站),录入企业信息进行登陆,点击“注销公告填报”,选择“清算组备案”后按要求填写发布。

或者窗口备案流程:申请人需携带《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成立清算组的股东会决议、清算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登记机关前台办理。

(2)发布债权人公告。

网上公告流程:申请人在网上进行清算组成员备案后,可直接选择“注销公告填报”中的“债权人公告”模块,按要求填写后发布公告,公告期为45天。

或者报纸公告流程:申请人自主选择青岛市级以上的日报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45天。

(3)办理一般注销。

网上办理流程:申请人可登陆“青岛市企业开办及注销智能一体化平台”,点击“我要注销”,选择“普通注销一网通办”,按系统要求录入信息后,上传清算报告、决定正式注销的股东会决议、清税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照片后,提交预审,待预审通过后相关人员进行电子签章并提交,核准通过后办理完成。

或者窗口办理流程:申请人需携带《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决定正式注销的股东会决议、清税证明、营业执照到前台办理,选择登报进行债权人公告的还应提交报纸样张。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办结并领取《注销通知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如您对我们的工作还有其他意见或建议,或者有其他企业登记相关问题需咨询,可直接拨打我局登记注册咨询电话:6620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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