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级考试报名条件咨询
2021-01-16 18:17:59深圳政府在线
咨询内容:
您好,我目前在深圳龙华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是四川报考的,会计继续教育也是在四川继续教育的。 1、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报名参加深圳中级会计考试吗?(报考条件里面,没有写人员信息采集) 2、这种情况是否必须在深圳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3、如果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否会和四川的采集信息有冲突?
回复内容:
您好,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根据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参加继续教育,在深圳工作的可按照《2019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完成继续教育。已经在外地完成的继续教育无需在深圳重复参加继续教育。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信息采集的对象为深圳市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二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人员。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无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和继续教育证明,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属地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度的报名通知。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局 2020.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