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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20幼升小租赁合同问题咨询

2021-01-11 12:57:50深圳政府在线

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回复解答。根据去年的要求,2020年上小学,租赁合同需要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办理。我们很愿意积极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提前拜托了房东,过了很久房东才愿意帮忙办理,花了几千块钱,结果办理时间还是拖到了4月15日。作为家长,我们很害怕因为这个合同影响了孩子的学位。实际我们在2017年就居住在学区附近,我老公作为租房户主,在2017年就登记了网格信息。想问一下领导,规定时间内的租赁合同是今年升小学的必备条件吗?因为租赁合同也不能证明实际居住在学区附近。以上就是我的咨询,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遵循“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口政策要求,义务教育学位安排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积分入学制度。有效的住房证明不是入学必备条件,教育部门不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核验,但有效的住房证明是教育部门实施就近入学、安排学位的重要依据。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房东和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因此,以租房资料申请学位的家庭,教育部门将运用信息化手段核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对于有市民反映房东不配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问题,建议承租人向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反映。2020年,教育部门将积极与公安部门和网格管理部门合作,充分利用人口居住信息系统和网格系统,对没有登记备案的租房家庭核对居住信息,统筹安排学位。    我市每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安排与管理都是由辖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如有疑问,建议按照“属地管理” 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向辖区教育局咨询。    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

回复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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