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补办申请军人残疾证
2020-12-07 09:30:17深圳政府在线
咨询内容:
我退役20年了,病历报告是这样写的,主诉右肩疼痛,活动有限,现病史因在3个月前光缆施工期间,无明确原因,出现了右肩袖疼痛,活动有限,经休息无好转,速来我院诊治,我院于右肩脱位收入我科,后来我在医院做了肩袖损伤手术,,像我这情况,是公伤,还是战伤,现在手术后影响了我工作,和手的活动能力,能不能申请评残
回复内容: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一条 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对敌作战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战致残;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公致残。另原始医疗证明是指原所在部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能说明致残原因、残疾情况的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或者门诊病历原件、加盖出具单位相关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是否符合补评残要求需要您带齐材料向所在区退役军人局提出申请后根据申请材料判定。建议您带齐资料到户籍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办理。
回复单位: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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