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关于2020年度前海人才住房配租申请
2020-12-03 07:22:48深圳政府在线
咨询内容:
想请问,关于2020年度前海人才住房配租申请,如我司注册地在前海,但是实际办公地点在南山,会不会影响我的申请?另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话,是否要做类似认定,有没有相关评判标准?
回复内容:
咨询人通过市政邮箱咨询渠道来件咨询关于2020年度住房申请及“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标准问题,根据《关于受理2020年度前海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第二项、配租对象(二)前海合作区注册、区外办公企业”,若申请单位符合申报要求,可按照通告附件2《前海合作区2020年度人才住房配租方案(区外办公企业)》要求进行申报。
回复单位: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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