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关于继续教育的相关问题
2020-11-28 02:13:45深圳政府在线
咨询内容:
领导们,下午好。本人2011年考取了会计从业上岗证,后续每一年都有正常进行继续教育。然后2019年考取了初级会计证书,当时听很多人说当年过了考试或者过了一门科目的,当年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所以2019年我没有进行继续教育,后台也没有显示有记录。但是最近又有人说不需要继续教育,也需要申报跟上传成绩,我想请问,到底是不是不需要,现在后台没有记录后续会不会有影响?可以如何补救?谢谢!期待回复!
回复内容:
您好,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根据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参加继续教育。2020年继续教育可按照《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完成。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无需参加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学习),需提供当年度单科成绩单或录取通知书。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继续教育登记的温馨提示》,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于2020年4月30日截止。现已过截止时间,无法补登记,没有完成的暂未收到有影响的通知。请关注深圳市财政局官网、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或网站)相关通知公告。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局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