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715新政关于离异的一个细节咨询
2020-11-27 22:34:12深圳政府在线
咨询内容:
“ 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从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咨询这个的细节,新政前离异的,当时有2套房产,夫妻一人一套,离异后,男方卖掉了自己名下的房产。然后才出的715新政,现在男方没房子住,也不能买房吗??
回复内容:
您好! 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8号):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回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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