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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会计信息采集等咨询

2020-11-27 08:39:51深圳政府在线

咨询内容:

2019年有会计信息采集,但未上传照片与工作证明等,不清楚是否信息采集成功,现因未从事会计工作,不清数今年是否还要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如需要信息采集而未采集,是否对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取证有影响?

回复内容:

您好,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信息采集的对象为深圳市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二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人员。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市民可在“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端“信息采集”或PC端“个人信息”中查询到其信息采集信息。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会计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将来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类培训报名、会计人才选拔等工作。 请关注深圳市财政局官网、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或网站)相关通知公告。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局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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