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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于2020年会计再教育。

2020-11-26 19:42:12深圳政府在线

咨询内容:

您好!2019年会计再教育我是上传了中级会计实务成绩合格单完成的。2020年我又报了另外两科,中级经济法和中级财务管理,2020年会计再教育,我原也是打算考试通过后也上传成绩合格单的,所以在中华会计网校上只报了中级经济法和中级财务管理两科专业课程辅导学习(网校有我的购课记录学习记录付费发票),没有再进行其他培训学习。因疫情原因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并入2021年,我不能再上传成绩单的形式完成会计再教育。那么我必须得再报会计再教育课学习或者以上面其他符合你们要求方式的会计再教育形式学习完成上传后。才能通过2020年度的会计再教育呢?如果2020年度我未完成会计再教育会影响到我在2021年度参加中级考试合格后的证书颁发呢?

回复内容:

您好,市民可在工作地参加继续教育,在深圳工作的可按照《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每学时折算1学分),其中公需科目30学分,专业科目60学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线上学习培训,统一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进行。学习任务完成后将由系统自动完成公需科目学分登记。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内容按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学习培训。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学分登记。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无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和继续教育证明,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属地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度的报名通知。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局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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