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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于2020年度新增小汽车增量指标问题

2020-11-26 19:07:42深圳政府在线

咨询内容: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根据去年5月,广东省就出台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4万个。今年4月9日已将其中1万个指标分配给混合动力小汽车,那剩余的3万个增量指标将如何分配?望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2020年1月8日,我局发布《深圳市2020年第1期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数量公告》,明确将调整2020年增加配置4万个小汽车增量指标投放方案,调整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经市政府批准,今年4月9日,我局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增特定小汽车指标的通告》,决定使用我市2020年新追加的小汽车指标额度,面向符合条件的个人配置1万个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该批次指标已于2020年4月30日配置完毕。结合该批次指标的配置情况,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7号)精神,今年6月12日,我局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通告》,使用2020年追加的小汽车指标额度,面向个人投放新能源小汽车指标,允许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及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申领。同时,将面向个人投放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允许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的个人申领。本次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调整政策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投放数量不超过2020年追加的小汽车指标剩余额度(36377个)。由此,我市本年度增加配置的4万个小汽车指标额度已安排完毕。   以上政策是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精神,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对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适当放宽,以满足市民对小汽车的增量需求。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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