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企参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审批要求及转让程序
2020-11-26 02:54:57深圳政府在线
咨询内容:
我公司的母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深圳市管国有企业参股(未控股且不是实际控制人),我公司目前打算进行股权转让。 (1)请问我公司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前往国资委进行审批,还是由直管企业负责?对于股权转让,是否有一定要国资委审批的特别事项? (2)对于转让流程。我们看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三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涉及国有股份转让应该履行审计、评估等程序,并应当在产交所进行交易。请问上述规定是否适用于我公司? 多谢。
回复内容:
您好,我委主要负责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如您所提到的企业是市属国有企业,建议该市属国有产权代表直接向上级产权单位或到我委业务处室咨询和沟通。感谢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回复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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