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生医保二档支付额度
2020-11-25 07:33:18深圳政府在线
咨询内容:
您好!我的一个基本情况是已经缴纳了2017.11-2018.8以及2018.09-2019.08的医保费用,今日(12月27日)前往社康就诊时被告知额度已用完,便想咨询一下相关问题: 1、我这种情况下,门诊支付额度上限是多少呢 2、额度用完后,后期如若要去社康门诊治疗,开中药之类的,就只能自费全部费用吗? 3、如若发生住院费用,是否还可以有相应报销,报销上限额度是多少呢? 4、是否有最新的大学生医保的政策解读文件呢,能否指引一下如何查找。
回复内容:
您好!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1、我这种情况下,门诊支付额度上限是多少呢?答复: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简称《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位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2、额度用完后,后期如若要去社康门诊治疗,开中药之类的,就只能自费全部费用吗? 答复:是的。 3、如若发生住院费用,是否还可以有相应报销,报销上限额度是多少呢? 答复:若发生住院费用,还可以有相应报销。《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六十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设定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其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在其支付限额内支付。 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第六十一条 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四)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五)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 (六)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 第六十二条 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为1万元;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5万元;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10万元; (四)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15万元; (五)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20万元; (六)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100万元。 4、是否有最新的大学生医保的政策解读文件呢,能否指引一下如何查找。 答复:您可以查阅《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您可以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的“政策法规”栏目查找以上文件,网址:http://szsi.sz.gov.cn/sbjxxgk/zcfggfxwj/zcfg/sybx/201312/t20131202_2259252.htm。
回复单位: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