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请延缴的条件,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可以挂靠单位参保
2020-11-23 23:20:26深圳政府在线
咨询内容:
您好,我爱人是广东省非深圳籍户口,在社保个人窗口缴费一年了,听说现在可以由工作单位代缴,请问是否可以?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可以挂靠单位参保。 申请延缴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深户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且在我市有达龄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且最后参保地在我市。(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在异地有达龄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但不符合异地办理退休且不符合异地延缴条件的参保人,将异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我市后可申请延缴。2.广东省户籍非深户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3.非广东省户籍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广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回复单位: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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