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异地结算的问题
2020-11-15 09:30:40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问题案例::我父母在金坛交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现在都跟我们在无锡带小孩,想咨询下,老人的这种城乡居民医保可不可以转到无锡,如何转到无锡结算?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居民医疗保险是缴费一年享受一年,不缴不享受待遇。不存在社保关系转移问题。如在金坛参保期间,老人在异地发生的费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市外转院转诊
办理市外转院转诊手续应先向我市具有市外转院权限的三级医疗机构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再到市社保中心医疗零报窗口备案。
参保人员至办理市外转院转诊手续的医院进行报销,携带材料以医院规定为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2、异地就医
长期在外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异地就医自办理之日起生效,期限不少于6个月,即6个月内不能取消异地就医或变更医院。未办异地就医审批手续,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住院、门诊大病除外)不予报销补助。参保人员一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其《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在本市医保定点单位的使用功能予以自动封锁(常州大市范围内除外)。
由参保人员本人提出申请,至市社保中心医疗零报窗口办理异地就医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2)居住地派出所证明或《居住证》;(3)《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4)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并填写《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审批表》(一式两份),选择实际居住地3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未办理异地就医、市外转院转诊手续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
A、未办手续在异地患急病的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凭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发票原件、清单、《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本人银联借记卡至市社保中心医疗费用报销窗口审核,符合急诊规定的按我市市本级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B、未办手续直接在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住院和门诊大病),可携带《常州市居民医疗保险证》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发票原件、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本人银联借记卡至市社保中心申请补助,医保基金按照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50%给予补助。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