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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个人缴纳公积金办法

2020-11-09 06:43:27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问题案例:想咨询个人在金坛如何缴纳公积金,具体流程,是否有相关政策和规定。

解答内容:您好,关于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凡在常州市的自由职业者、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在常州市人事机构办理档案托管的从业人员等,参照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均可自愿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2.单位的在职职工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申请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建设银行借记卡原件;

4.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已有账户的申请人提供)。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金坛建行南门支行办理。

四、政策依据: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管理办法》(常公积金【2019】15号)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由职业者、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在我市人事机构办理档案托管的从业人员等(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第三条:“个人缴存者参照法定退休年龄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均可自愿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办理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金坛建行南门支行:常州市金坛区南门商业街118号

咨询电话:0519-82823775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以经办点银行公布的作息时间为准)。

友情提示:

1.个人缴存者原来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不得重复开户,须沿用原账户。

2.个人缴存账户设立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3.个人缴存者联系信息有变动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到受托银行受理点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拨打12329咨询。

回复单位:金坛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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