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用人单位如何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2020-11-06 12:35:44南京市人民政府
江北新区用人单位如何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来源: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1、已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管理的企业,免办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在办理首位职工参保时,填写《南京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补充申报单位社会保险相关信息。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部队、个体工商户等未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管理的单位,填写《南京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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