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常州市对户外店招进行统一整顿的法律法规依据
2020-11-02 18:06:53
问题案例::街道沿街店铺招牌已经整顿多年,想咨询一下对招牌的风格,底色,字体等内容进行统一整顿,是依据什么法律法规或规范文件
解答内容::您好,依据江苏省住建厅发布的《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DCJ32/J146—2013)》
3.2 店招标牌设施
3.2.1 店招标牌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基本原则:
1 店招标牌应符合城市街景规划(设计)要求,并与建筑风格相协调。
2 店招标牌不得遮挡建筑物玻璃幕墙和窗户,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采光通风以及影响消防安全。
3 店招标牌内容应与单位工商注册名称相符,不得含有经营服务内容,如产品宣传、电话号码等广告信息。
4 店招标牌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需要使用外国文字的,应同时使用中文。
5 店招标牌设施应做到安全、美观,并定期维修、保养。
6 店招标牌设施应安装照明设施,优先采用节能灯具。宜采用发光材料,宜采取内打光方式。
7 新建建筑店招标牌设施应按立面设计方案中预留的位置设置。
3.2.2 店招标牌设施的设置不应破坏建(构)筑物外立面形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一店多招”设置。
2 不得“多层多招”设置。
4.5.3 高度应与规划设计(或建筑预留)相一致;同一建筑物上,相邻店招标牌设施高度应保持一致,外沿应平齐。
4.5.4 同一建筑店招标牌底板色彩应相对统一,并与建筑立面色彩相协调。
4.5.5 字体高度不宜大于底板高度的3/5,文字总长度不宜超过底板长度的3/4。
回复单位: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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