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该如何申请
2020-11-02 08:00:05
问题案例::我们企业根据国税总局2019年10号公告及财税【2019】22号,苏财税【2019】24号相关公告申请相关税收优惠,需要人设部门开具相关《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我们咨询相关人事客服均表示没有这个证明文件,我想咨询我们企业是否可以按照相关公告进行申请,具体要去人设哪个部门提交申请?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咨询就管中心就业促进科8558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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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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