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社保补缴问题
2020-11-01 06:20:53
问题案例::关于网上说的2020年社保新规,已到退休年级但是还没缴满15年社保的人,现在新政策是否有按年补交,是否每年交一次就好,缴满15年就可以拿退休金了。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意见》(常政发﹝2008﹞116号)规定: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参保手续、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人员不得通过补缴的形式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单位应缴未缴的补缴手续要在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办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不能办理了。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缴费不满15年参保人员相关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289号)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2011年6月30日前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企保科86811106。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