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单位车改后员工自行开车上班,支付的停车费由单位报销,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0-10-31 09:05:27苏州市人民政府
单位车改后员工自行开车上班,支付的停车费由单位报销,此笔报销的停车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苏州地税局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因此,员工自行开车发生的停车费由单位报销的部分,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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