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防暑降温费是否计入工资总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2020-10-30 06:30:06苏州市人民政府
防暑降温费是否计入工资总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来源:苏州地税局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的津贴或补贴,应该计入当月工资总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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