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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以前和现在购买商品房的购房款中是否包含房屋维修金,占的比例以及维修金的利息归谁所有?

2020-10-29 01:55:35苏州市人民政府

 以前和现在购买商品房的购房款中是否包含房屋维修金,占的比例以及维修金的利息归谁所有?

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根据《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在办理产权初始登记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代业主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在向购房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应当出具由维修资金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省财政厅统一监制专用票据,向业主收回已代交的维修资金。关于您所提的“维修金的利息归谁”,《苏州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分户利息转入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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