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20年度基数调整如何核算职工的公积金基数?
2020-10-29 01:22:23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基数调整如何核算职工的公积金基数?
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财建字〔2012〕81号)执行,即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在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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