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托他人办理劳动仲裁,具体应提供哪些材料?
2020-10-28 06:44:32苏州市人民政府
委托他人办理劳动仲裁,具体应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必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请求和接受调解。当事人委托近亲属为代理人的,应提供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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