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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无房证明找哪个部门开具?

2020-10-27 11:52:20安徽政务网

 问题案例:

本人现户籍所在地合肥市包河区,因拆迁安置 ,需要回原来户口所在地庐江县开具无房证明,请问找哪个行政部门开具,需携带什么资料

回复单位:庐江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解答内容: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如下:请您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庐江县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二楼的自助查询机上查询,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地址:黄山北路7号(原国税局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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