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2020-10-27 17:25:20苏州市人民政府
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符合享受条件的长期失能参保人员,属于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及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标准定额支付。
目前入住机构的重度失能人员定额标准为26元/天,中度失能人员定额标准为20元/天;居家护理重度失能人员定额标准为30元/天,中度失能人员定额标准为25元/天。
市人社局可以根据长期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基金收支情况等因素,会同市财政局适时调整待遇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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