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市20200911新政的解释咨询
2020-10-24 20:56:49
问题案例::2020年9月11日楼市新政里面有一条: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目前我的情况是自有一套住房,有产证。我在2017年在尚德花园另外购买了一套住房。但是由于尚德花园项目存在于拆迁户的纠纷,我在尚德花园的房子迟迟没有产权证。请问我希望再购买一套改善型住房的话,首付是否必须按照新政执行?
解答内容::梁先生您好,对于您的咨询现答复如下:经过与市住建局确认相关政策口径,您目前再行购买一套住房,需要按照新政,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办理。您在尚德花园的房屋未领到产权证的情况,与您贷款是否结清并无关联。
回复单位:钟楼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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