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参保单位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减免和缓缴政策?
2020-10-24 16:58:10江苏省人民政府
参保单位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减免和缓缴政策?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在享受减免政策的同时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享受减免政策后发放工资暂时有困难的参保单位,在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同时申请缓缴应代扣代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分,缓缴期间不记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其补缴到账后记载个人账户并从到账次月起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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