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申报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需要满足哪些基本创建条件?
2020-10-24 13:38:22江苏省人民政府
我们基地已被市人社局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请问申报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需要满足哪些基本创建条件?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还要满足以下基本创建条件:
1.运营或管理单位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以创业孵化为主营业务;
2.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使用期内至少5年不得变更用途,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其中文化创意、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创新型或特色产业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3.可容纳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60家,在孵创业实体近2年均不少于30家,2年内孵化成功率平均达到6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率达到1:3以上;
4.运营2年以上,发展前景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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