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1965年退伍回乡,请问是否可以享受民政部门发放的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2020-10-24 05:41:04江苏省人民政府
我于1960年起入伍服义务兵役,1965年退伍回乡,请问是否可以享受民政部门发放的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享受民政部门发放的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
(二)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三)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
(四)农村籍退役士兵;
(五)未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
目前,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国家规定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发给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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