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名下房产留给子女,请问在扬州是否可以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何收费?
2020-10-23 09:11:18江苏省人民政府
父母把名下房产留给子女,请问在扬州是否可以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何收费?
来源:扬州市政府办公室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申办继承公证,须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父母在世时,可以办理遗嘱公证。
依据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司法厅的苏价费〔2017〕11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1件遗嘱公证1000元。另外,70岁以上老人减半收费,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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