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扬州,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2020-10-23 05:44:18江苏省人民政府
在扬州,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来源:扬州市政府办公室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丢失要求补发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江苏省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表(盖全两个章);
2、所在分娩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出院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须经办人及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
3、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
4、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被盗等相关声明作废的报纸等。
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父母双方共同到市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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