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2020-10-21 09:50:33青岛市政务网
问题一,关于实施,智汇平度,人才工程的12条意见,这个文件还有效吗,里面对技术人才,比如对律师,的补贴是否是真的,因为在平度政务网查不到这个文件,但是在百度上可以查到,所以想咨询一下,谢谢,问题二,平度人社局针对具有律师资格证书的年轻人都有什么补贴的文件规定啊
经查,关于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相关问题。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号)文件规定,住房补贴申请范围为:(一)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二) 2018 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三)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 (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 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四)2018 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六)按《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56 号)已申领住房补贴但未享受政策期满的可按规定领取剩余期限的住房补贴。其次,关于平度市《关于实施“智汇平度”人才工程的12条意见》的有效期及真实性问题。《关于实施“智汇平度”人才工程的12条意见》(平发〔2018〕12号)为我市现行人才政策,自2018年6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已在平度政务网、平度人才网进行公开。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1号)要求,企业职工须自证书批准日期(证书上的“发证日期”)12个月内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2019年3月份取得的,已经超过12个月,不符合领取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条件。如您仍有疑问,欢迎联系平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8321801进行咨询反映。